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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EU 1169/2011规定过敏原信息必须在提供食品时以'醒目、易读'方式呈现,散装/餐饮食品也须口头或书面告知;这是涉外餐饮标注卡设计的法律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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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事实
待验证重度食物过敏出国就餐的标准方案:1)准备目的地语言+英语双语防水卡;2)卡面明确列出过敏原学名+'可能致命'字样+交叉污染警示;3)随身携带肾上腺素笔并在卡片注明;4)信用卡尺寸随身+餐前主动递交后厨确认77% 相似待验证国际通行的过敏原沟通卡通常以欧盟14类强制标注过敏原(麸质、甲壳类、蛋、鱼、花生、大豆、乳、坚果、芹菜、芥末、芝麻、二氧化硫、羽扇豆、软体动物)为模板设计,选购时可核对是否覆盖自身过敏原74% 相似待验证外出就餐过敏防护标准方案:出发前下载目标国离线语言包 → 在APP中录入自身全部过敏原(含交叉过敏)→ 生成含原文警示的翻译卡片 → 就座后主动出示给服务员并请求转告厨房 → 上菜后再次核对,实现'预防-沟通-核对'闭环74% 相似待验证食物过敏警示手环必须刻印具体过敏原(如'花生''海鲜')而非笼统的'食物过敏',急救时无法追问的情况下模糊信息等于无效信息,建议刻印格式为'ALLERGY: 过敏原 + 反应类型(如anaphylaxis)'73% 相似待验证严重过敏(有过敏性休克史)者点外卖时,必须选择商家能提供"独立厨房分区制作+专用器具"书面承诺的餐品,仅标注"不含XX"配料表不足以防范交叉污染72% 相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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